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
关于进一步深化毕业论文(设计)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
毕业论文(设计)是全面考察学生专业知识和能力、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为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职业院校学生毕业要求论证优化工作的通知》(苏教办职函〔2025〕1号)要求,适应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强化学生创新意识、研究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巩固改革成果,提升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核心,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职业教育发展新形势,创新毕业论文(设计)管理体制。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规律、特点与实际,建立多元化形式,明确各类形式的质效标准与基本要求,加强分类指导,强化学术道德,着力培养跨界复合型高技能人才。
二、改革形式与替代条件
学校鼓励学生以体现真才实学和创新能力的专业相关实践成果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成果可申请替代:
学术论文:在校期间,在知网等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相关论文,注明作者单位为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字数≥3000字。
竞赛获奖:参加本专业相关技能竞赛,获校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作品及成果总结(≥1500字),需全面总结技术要素。
创新创业项目:获准立项并结题的校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及总结(≥1500字)。创新项目需重点论述创新点,创业项目总结需涵盖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创业计划书、规划分析报告或策划方案等。
解决方案:获政府、行业、企事业单位认可的实际问题设计方案(≥1500字),需包含应用背景、必要性、可行性、技术要点、实施细节与效果,并提供证明材料。
授权专利:获得国家授权且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并附≥1500字的创作过程说明。
艺术作品集(限艺术设计类):个人原创作品集(15-20页),每件作品需包含清晰概念阐述、完整创作过程记录和最终呈现结果。设计过程及作品展示图片≥20幅,文字说明≥1000字。
职业技能证书:获得学校认定的本专业相关职业技能等级或职业资格证书,并附≥1000字的证书知识点与技能点总结。
其他成果:经教学工作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可替代实践成果。
三、基本要求
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深刻领会意见精神,结合专业特点,制定本学院实施细则(含工作程序、监控措施、质量标准),鼓励学生自主选择形式。具体要求如下:
加强宣传落实:加大宣传力度,统一思想,确保改革落地。各专业须有一定比例学生参与改革,并严格审核替代成果质量。替代成果选题须在专业范围内,符合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体现专业知识综合应用,并达到一定深度和广度。
规范审批流程:选择实践成果替代的学生,须在毕业论文(设计)选题阶段提交审批表及支撑材料。经指导教师推荐、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形式与内容后,报教务处审批。审批表作为毕业论文(设计)附件归档。
四、鼓励措施
在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学术期刊发表的论文、市厅级以上技能竞赛获奖作品、深度专业调研报告、省级大创项目结题成果等高质量实践成果,并对指导教师给予相应工作量奖励。
根据各学院改革力度、成果数量与质量、执行效果及影响,评选表彰一批毕业论文(设计)改革先进集体。
五、附则
本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