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课程标准修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08    作者:教务处     来源:教务处    点击:

各部门:

课程标准是规范教学实施、保障教学质量、落实人才培养目标的核心依据。为进一步强化专业核心课的引领作用,确保课程内容与行业岗位需求、新技术新标准精准对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2026-2学期专业核心课课程标准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

全校各专业2025-2026-2学期开设的专业核心课(含岗位实习课程),重点覆盖与行业岗位关联紧密、技术更新较快的课程,确保修订后课程能有效支撑学生核心职业能力培养。

二、修订原则

需求导向原则:紧密对接行业企业最新岗位能力要求、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及行业技术规范,删除滞后内容,补充数字化、智能化等新技术模块。

能力本位原则:突出“知识+技能+素养”三位一体培养,强化实践教学环节设计,确保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符合专业核心课 “实践学时占比不低于50%”的基本要求。

规范统一原则:严格按照学校《课程标准修订指南》规定的框架结构编制,确保目标明确、内容完整、考核科学、保障到位。

校企协同原则:每门核心课须邀请至少1名行业企业技术专家或岗位骨干参与修订,确保课程内容贴合企业真实工作场景和岗位任务。

思政融入原则:深度挖掘课程蕴含的思政元素,将职业素养、工匠精神、安全生产意识等融入课程目标、教学内容和考核评价全过程。

三、主要修订内容

课程目标:细化知识目标、能力目标、素质(素养)目标,确保目标可量化、可考核,且与专业人才培养总目标、岗位能力要求精准对接。

课程内容:按“模块化、项目化”重构教学内容,明确各模块学时分配;引入企业真实项目,补充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删除与岗位需求脱节的过时知识点。

教学实施:优化教学方法(采用项目式、案例式、任务驱动等教学法),明确教学资源要求(如教材、实训设备、数字化资源),规范教学组织流程。

考核评价:建立“过程性+总结性”相结合的评价体系,过程性考核占比不低于40%,涵盖课堂表现、实践操作、项目完成等维度;总结性考核侧重核心能力综合测评。

保障要求:明确师资(如双师型教师比例)、实训条件、教学资源等保障条件,确保课程标准可落地、可执行。

四、工作安排

各学院针对实际情况,本学期每专业精选4门以上专业核心课开展课标修订工作。

(一)筹备启动阶段(第6周):各学院梳理2025-2026-2学期4门以上专业核心课清单,组建“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企业专家”的修订团队,开展行业需求调研和现有课程标准问题梳理。

(二)集中修订阶段(第7-8周):修订团队按照提供的模板完成课程标准初稿编制,期间召开至少1次校企协同研讨会,征求企业专家、同行教师意见,形成修订稿。

(三)审核完善阶段(第9周):

各专业:重点检查内容准确性、逻辑性,形成审核意见。

学院复核:学院组织教学专家、企业专家进行集中复核。

校级终审:教务处对各学院提交的课程标准进行终审,反馈修改意见。

(四)定稿备案阶段(第10周):各学院根据校级终审意见完成最终修改,上传至超星平台,提交电子版(PDF格式)和纸质版(签字盖章)至教务处备案,教务处统一汇编存档。

五、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统筹协调,确保修订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将课程标准修订纳入教研室教研活动核心内容。

(二)修订团队要深入企业调研,严格对照行业标准和岗位需求,杜绝“照搬旧版、网上抄袭”,确保课程标准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

六、材料提交

(一)415日前请各学院提交待修订的“课程标准修订清单”。

(二)430日前提交课程标准修订稿(PDF版)。

(三)58日前将修订终稿上传至超星平台,并将PDF版和签字盖章版发送至王向阳老师。

附件:

1. 2026课程标准模版

2. 课程标准修订清单


   教务处

202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