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教学质量优秀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为充分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鼓励潜心育人,推动教学创新,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根据《教学质量考核管理办法(修订)》,决定开展2025年度教学质量优秀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与条件
承担本学年教学任务,且已完成学校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的专任教师以及行政兼课教师。
(一)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无教学事故,继续教育学时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
(二)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方法、手段等方面有创新。
二、评选名额
(一)教学质量优秀推荐对象为本年度承担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及行政兼课教师。专任教师由所在教学单位负责推荐,行政兼课教师由教务处负责推荐。
(二)各二级学院(部)专任教师及行政兼课教师教学质量优秀推荐名额详见下表:
部门 |
推荐名额 |
公共基础部 |
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3 |
金融科技学院 |
6 |
商务管理学院 |
8 |
生物科技学院 |
6 |
数字艺术学院 |
7 |
信息工程学院 |
10 |
智能管理学院 |
7 |
教务处 |
12 |
三、评选程序
(一)教学质量优秀人选由各二级学院(部)依据评选条件及推荐名额组织推荐。请于2026年3月12日前,将《教学质量优秀申报汇总表》(附件)的电子版发至邮箱wanghx@siso.edu.cn,并同步提交纸质盖章版原件。
(二)材料经教务处审核,报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批后,统一发文公布。
附件:教学质量优秀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