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毕业论文(设计)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苏园外院[2025]69号)文件规定,关于2023级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替代申请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一)在校期间正式发表跟本专业相关的论文。
(二)学生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校级及以上技能竞赛并获奖。
(三)学生申报并获批立项、结题的校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四)学生获得国家授权且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
(五)个人艺术作品集(限艺术设计类)。
(六)学生获得学校认定的本专业相关职业技能等级或职业资格证书。
(七)经教学工作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可替代实践成果。
与专业无关的成果,不纳入替代范围。
二、申请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无知识产权纠纷,无违规内容或潜在风险。
(二)学生用于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的成果必须与其专业相关,要有一定的综合性,能达到一定的深度和广度。所有成果必须在读期间获得,并以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
(三)学术论文发表
申请者必须是论文的第一作者。论文必须在本专业相关的省级及以上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
相关证明材料:中国知网(CNKI)论文检索页截图、期刊原件及复印件(含封面、目录、论文正文、封底,需清晰体现期刊名称、发表时间、作者及单位信息)。
若已经收到期刊正式录用通知但论文尚未发表的,须提交期刊正式录用通知原件,并附论文PDF或WORD文档。
(四)技能竞赛获奖
学生参加本专业相关技能竞赛,获校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申请以其替代毕业论文(设计),必须征得获奖证书。
相关证明材料:参赛报名表、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创新创业项目结题
学生申报并获批立项的校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结题验收合格。
相关证明材料:立项申请书、立项文件或通知、结项申请书、结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成果材料。
(六)发明专利授权
以第一授权人身份获得国家授权且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
相关证明材料:专利说明摘要、关键技术图纸/设计图、专利授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艺术作品集(限艺术设计类)
学生须提交个人原创作品集(15-20页),每件作品需包含清晰概念阐述、完整创作过程记录和最终呈现结果。设计过程及作品展示图片≥20幅,文字说明1000字。
相关证明材料:个人作品集原件。
(八)职业技能等级或职业资格证
学生获得学校认定的本专业相关职业技能等级或职业资格证书。
相关证明材料: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九)其他成果
经教学工作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可替代实践成果。
相关证明材料:可替代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与审核程序
1.学生申请(2025年12月22日-12月31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置换审批表》(附件2,以下简称《审批表》),经本人、指导教师签字后,将《审批表》(一式2份)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至所在学院。
2.学院初审与评议(2026年1月4日-1月7日)
学院组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与专业的关联度以及成果水平进行初步审核和评议,并提出明确的初审意见。审核通过后,学院将学生的《审批表》、相关证明材料及《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替代申请汇总表》(附件3,含纸质版与电子版)统一报送教务处。
3.学校复审(2026年1月8日-9日)
教务处对学院报送的全部材料予以复核,并统一公布审核结果。
4.成绩认定(2026年4月10日前)
经审核认定具备替代资格的学生,应提交《替代成果报告》。报告格式需参照《替代成果类型报告格式规范》(附件4)及《替代成果类型报告模板》(附件5)的要求进行撰写。学院围绕“成果与专业的关联度、学生对成果的贡献、成果创新性与实践价值、《替代成果报告》质量”等维度进行综合评审,并据此评定对应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毕业论文(设计)替代认定等级分为中、良好、优秀。对应非替代方式分数为75分、85分、95分。
5.学院材料归档(2026年4月30日前)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材料袋须归档材料包括:《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替代成果报告》及对应的《毕业论文(设计)材料目录》(附件6)。
四、工作要求
1.学生责任:申请学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学术不端行为严肃处理,取消其替代资格,并按不及格处理毕业综合实践环节。
2.学院职责: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全体相关师生。须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节点,认真、公正地组织好初审与评议工作,确保替代成果的质量与等效性。
3.材料归档:通过审批的替代成果及相关审批材料,将作为学生毕业综合实践环节的考核依据,纳入学生学业档案统一管理。
如有疑问,请联系:王老师,联系电话:62930215。
附件:
1.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毕业论文(设计)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2.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置换审批表
3.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替代申请汇总表
4.替代成果类型报告格式规范
5.替代成果类型报告模板
6.毕业论文(设计)材料目录
教务处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