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21〕4号)及《江苏省高等学校学生岗位实习管理规定》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校2023级学生岗位实习工作,全面掌握实习开展整体情况,完善过程管理,强化质量监控,拓展与实习单位的交流合作,切实提升毕业生实习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3级岗位实习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织
(一)学校成立岗位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岗位实习工作、学生管理工作副校长任副组长,相关学院及职能部门负责人任小组成员,统筹负责岗位实习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二)成立二级学院自查工作组。二级学院院长担任组长,教学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并负责具体实施,实习指导教师、教务秘书、辅导员等担任工作组成员,自查工作组根据巡查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实习检查任务。
二、巡查时间
2025年12月5日至2026年4月30日。
三、巡查形式
(一)二级学院通过实地走访巡查学生集中实习情况。重点选择开展集中实习的校外实践基地,核查实习生工作、学习情况。通过召开实习生与企业指导老师座谈会等形式,全面了解学生实习进展,填写《学生集中实习检查记录表》(附件1)。
(二)对自主实习学生,二级学院应加强组织管理与监督,压实责任主体,综合运用实地走访与电话、视频等现代通讯手段,确保核查全覆盖,准确掌握实习实际情况,填写《学生自主实习检查记录表》(附件2)。
(三)学校巡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超星实习管理平台中的学生实习信息,随机抽取,不定期开展电话查访或实地巡查,填写《实习巡查记录表》(附件3)。
四、检查内容
(一)实习生考勤、在岗表现等基本情况;
(二)实习生工作内容、工作量及进度安排;
(三)实习指导教师指导情况;
(四)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及实习管理情况;
(五)实习学生、指导教师在超星实习管理平台的信息填报、材料上传、周报提交、批阅等情况;
(六)实习单位对学生专业技能、知识结构及学校人才培养的反馈与建议;
(七)实习过程中存在的其他问题。
五、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应切实关爱实习学生,助力学生成长,高度重视实习巡查工作,认真制订工作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按月有计划有序推进实习巡查工作,主动和实习单位取得联系,提前做好各项工作部署。
(二)各学院应加强对实习指导教师工作的检查,明确校内外指导教师职责,落实指导任务,定期检查超星实习管理平台中师生数据填报情况,完善实习管理台账。
(三)巡查记录需覆盖至每一位实习生,注意收集、留存相关视频、照片及图文资料,并做好相关报道工作。自查过程中需重点加强实习学生的安全防范和心理疏导,做好易发风险预防,确保实习工作顺利开展。
(四)各学院须按月度将《学生集中实习检查记录表》、《学生自主实习检查记录表》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文件命名方式为“XXX学院2023级岗位实习巡查工作材料(XX月)”。
(五)实习巡查情况将纳入2026年度二级学院考核。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徐胜老师,电话:62930221,邮箱:xus@siso.edu.cn。
附件:
1. 学生集中实习检查记录表
2. 学生自主实习检查记录表
3. 实习巡查记录表
教务处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