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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度新增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01    作者:教务处     来源:教务处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行动方案(20252027年)》,推进实施《江苏省高校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升级我校专业结构,提高专业设置的科学性,现将我校2026年度新增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新增专业应面向现代化产业体系,适应苏州工业园区经济社会发展及市场需求,服务地方重点产业、支柱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尤其是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及大健康、纳米技术应用及新材料、人工智能及数字产业、新能源及绿色产业、低空经济、ESG等产业领域的发展。新增专业应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及专业群建设实际,有利于凸显办学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及办学效益。

(二)新增专业应具有一定的办学基础与专业支撑,具备必要的办学条件,至少有3-5家紧密联系的企业开展合作办学等工作,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三)新增专业应参考我省近年有关专业的就业率、录取率、布点数、办学规模、人才需求和产业发展等情况,鼓励填补省内专业空白点。

(四)新增专业应以《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为依据进行申报。新增专业招生规模不低于40人。

(五)拟申报专业需制定科学、规范、完整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有明确的教学资源保障,包括实验实训条件、实习实训基地、师资队伍等。

二、申报流程

(一)各学院应对新增专业设置的必要性、可行性,尤其是人才需求、生源状况和毕业生就业形势进行认真调研,广泛听取行业企业专家意见,召开新专业申报专家论证会,形成申报材料。

(二)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收集汇总后,提交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2026年申报的新增专业。

(三)经学校研究确定的新增专业,由教务处按照要求统一上报省教育厅审批、教育部备案。

三、申报材料清单和要求

(一)申报相关参考材料

1.《江苏省重点产业对应职业教育部分紧缺专业目录》(附件1

2.《江苏省职业教育限制规模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

3.《普通高等学校设置非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申请表》(附件3

4.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拟新增专业汇总表》(附件4

5.2024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增补清单》(附件5

(二)申报最终材料以教育部、教育厅专业申报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四、申报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于127日前提交《新专业设置可行性报告》(电子版)、《附件3》和《附件4》等材料。联系人:王向阳,邮箱wangxy@siso.edu.cn,电话:62930223




教务处

2025 121


附件下载:附件1-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