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招投标信息

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校本数字大脑平台(一期)开发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人:吴奕晨    资讯来源: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22-09-30 09:21    点击数量:

采购单位: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

采购项目:校本数字大脑平台(一期)开发服务

项目预算:24万元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数字治理工作,推进我校数字校园升级,加强本校教学与管理数字化能力,决定开发校本数字大脑平台软件。欢迎国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

一、招标内容

服务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

二、平台功能要求

1.数字校园数据主题态势呈现

采集数字校园试点上传数据,综合呈现数字校园试点工作要求上传的校本数据;《数字化校园试点工作数据采集标准》不便公开,意向投标单位可咨询要取。

根据“数字校园试点”主题大数据评价结果,定期对各类数据质量进行评价呈现。

2.数字校园试点主题大数据分析

调取数字校园试点要求的校本数据,通过AI评价算法及职教大数据分析引擎,对数字校园试点相关数据进行综合分析评价;

能够实现远程评价更新与数据版次管理。

3.系统后台管理

具备批量、实时、结构化、非结构化等多样化的采集功能;

具备人员、组织的信息管理功能,能够实现统一登录集成,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便利性;

能够实现所有人、资源的访问认证授权,不同角色拥有不同的访问权限,以便于控制和管理用户及设备对系统资源的访问情况。

4、平台扩展性

平台具有良好的扩展性,能够满足后期建设的功能和系统扩容需求。

三、售后与付款

1.免费上门服务:软件设计、修改、调试过程中公司派专人免费到校实施。系统本身的问题终身免费提供技术支持。

2与学校有关部门交流、商讨、解决与软件使用有关的问题,安装软件、数据导入公司派专人上门技术指导和调试。

3.提供必要的免费用户培训

培训内容:软件的功能使用及操作培训,数据库技术培训,数据备份与恢复培训,和软件相关的其他内容。

4.项目验收时提供必要的数据字典、说明文档以及相关过程性材料。

5.免费服务期为1年,服务期满后双方协商另行签订维保协议,协议金额不超过原合同总价的10%。

6.项目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项目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尾款。

四、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的投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五、投标时应递交的材料

1、报价书(按学校提供的报价格式)。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服务技术方案

7、服务承诺

注: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六、投标要求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A4纸装订成册、密封,所有纸质材料必须全部加盖公章,并在信封上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学校对不中标单位或个人不做任何经济补偿,投标过程中所有费用自理,所有投标纸质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4、学校招标小组根据投标单位投标书、报价及售后服务等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择最后中标单位。

七、招标工作时间表

3、标书送达时间:2022年10月11日17:00之前,逾时恕不受理。(可邮寄)

七、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若水路99号

2、办公室:603室

3、联系电话:62932171顾老师

特别提醒:

入校前两天每天1次核酸阴性,持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查两码、测温、签健康承诺书入校。

附件1

投标报价表

项目名称

投标总价(元)

售后服务(年)

校本数字大脑平台(一期)开发服务



投标公司名单:(加盖公章有效)

日期:

附件2

评分标准

一、价格分(30分)

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财政预算价格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过财政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不得标。

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针对中小型企业的评审加分: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意见“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对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人给予评审加分:

如投标人认定本企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需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提供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认定证明。

根据“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提供的认定证明中所确定的企业性质,如投标人属于小型企业,且提供自有服务的,对其报价给予6%的扣除;如投标人属于微型企业,且提供自有服务的,对其报价给予8%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

注:

①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需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

②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认定证明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二、系统技术质量及人员配备(70分)

1、业务理解能力 30分

充分理解本项目的背景、重点、难点,充分理解本项目相关业务模式及流程,提出的方案指导思想策略鲜明、行之有效。

2、技术方案完整性 30分

要求投标方案点对点应答是否详尽、明晰(提供真实或模拟系统截图),不符合(负偏离)技术要求每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3、投标单位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10分

投标人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包括软件开发、安装调试、测试、调优、系统管理培训、系统运行维护培训等内容,以及组织机构、实施场所、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等。

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苏州市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实训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科教创新区若水路99号
2012-2013  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苏州市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实训中心) 版权所有 - 苏ICP备10020871号
技术支持:西安博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