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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2025年国庆/中秋职工福利招标公告

发布人:李伟 信息来源:统群处 2025-08-28 14:22

采购单位: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

采购项目:2025年国庆/中秋职工福利

项目预算:人民币拾肆万伍仟元整(¥14,5000 )

欢迎国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国庆/中秋职工福利

采购方式:校内招标

固定单价:国庆/中秋职工福利500元/份

采购需求:详见第三条

服务范围: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全体教职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采购内容

1.国庆/中秋职工福利标准为固定单价(折后总价)500元/份,采购数量290份(份数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2.国庆/中秋职工福利主要包含品牌大米5KG装1袋、非转基因食用油 5L 装1桶及其他低脂低卡营养健康类食品、家清纸品、日化用品等。

3. 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3种组合方式。

四、服务要求

(一)样品要求

1.投标人提供国庆/中秋职工福利所投产品组合清单的样品1份。样品仅限提供一份,多提供的不接收。

2.中标单位的样品由采购单位封存作为验收依据之一,且中标单位实际供货的品质必须不低于样品品质;若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中标单位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仍然应当符合同种物品的通常标准。交货验收时,样品、招标文件如出现不一致,以高标准为验收依据。所提供样品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评标结束后中标单位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未能中标的投标人当场可取回样品。

3.投标人提供的样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至开标地点,地址:善治楼905;联系人:冯煌;联系电话:13862095750。

(二)产品质量要求

1.严格依法管理和生产或经营,遵守国家关于产品质量的法律、法规,确保所提供的产品符合质量与安全要求。

2.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具有严格规范的加工工艺流程和生产加工过程,防止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污染及原料与半成品、成品的交叉污染,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

3.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制定的有关食品添加剂相关标准和规定,不超量使用、滥用食品添加剂,不添加非食品添加物。

4.食品制作原料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做到优质、精良、无有害添加剂。

5.食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

6.所投产品不允许为散装产品,必须为生产厂家包装产品。货物包装应完好密封无破漏,包装内容物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变形,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因素。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7.所供货物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检测相关技术标准,确保产品质量稳定,绿色安全。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8.投标人应做到从业人员熟悉相关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并持有健康证,技术人员具有相关专业知识。

9.不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三)质保期

(1)按照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提供免费质保并提供三包服务。

(2)质保期内,如果证实提供的物品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原料等,中标人应立即更换有缺陷的产品,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如果投标人在收到通知后 2 小时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自行采取必要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索赔的权利。

(四)售后服务要求

(1)在免费质保期内,中标人应对产品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2)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更换函电后,必须对甲方所提出的更换要求及时作出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给出解决方案,否则由于质量问题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3)所有货物的供应和更换由中标人直接实施,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4)中标人供应过期产品或以次充好产品,采购人有权拒收或换货。

(五)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确保所供用品及食品均在质保期内的,不得提供过期货品、变质食品,如由于食品及其原料等质量问题而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或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的,经查实后确属中标人责任的,由中标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承担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的医疗费、误工费、处理事故所产生的费用等。

2.在供货消费期间一经发现食品质量安全等问题,将视为中标人违约,须由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全部责任,涉及刑事问题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投标人必须负责所供货物的运输、包装、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4.中标后,一经选定,中标人不得未经采购人同意而变更供应商品,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及投标响应(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

5.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中标人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6.中标人各类福利产品(含节令性产品)均应以实物交货。

五、服务期限及交付

1.具体交付方式

(1)结算方式

根据实际供货数量和固定单价进行结算。

(2)结付程序

供方按本合同内容合格地履行供货义务后,凭验收报告、销售发票到采购单位办理货款(或工程款)结算手续。

(3)交货方式

原厂包装免费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4)交货地点

原厂包装免费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5)结付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将所有物品供货到位,经验收合格,并出具书面交货、验收报告后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

2.服务期限

(1)交货期

2025年10月5日前供货到位。

六、投标时应递交的材料

1.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 投标响应函

3. 报价表

4. 技术指标、功能要求偏离表

5. 项目人员配备情况

6. 供应商情况表

7. 供应商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情况表

8. 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

9. 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10. 服务技术方案及服务承诺

11. 其他本项目所需的证明材料

注: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鲜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七、投标要求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A4纸装订成册、密封,所有纸质材料必须全部加盖公章,并在信封上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2.学校对不中标单位或个人不做任何经济补偿,投标过程中所有费用自理,所有投标纸质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3.学校招标小组根据投标单位投标书、报价及售后服务等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择最后中标单位。

八、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项目交付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款。

九、评分标准

见附件。

十、招标截止时间

标书和样品送达时间:2025年9月3日-9月5日17:00之前,逾时恕不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松涛街208号

2、办公室:善治楼909

3、联系人:冯老师、郑老师

4、联系电话:13862095750、13913141292

附件1:评分标准

附件2:投标格式文件